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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参加第三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大学生组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9-27浏览次数:76

 

关于我校参加第三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

大学生组竞赛的通知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要增强海洋意识”和李长春同志“提高全民族的海洋意识,意义重大”的重要指示精神,使更多的青少年了解海洋,认识海洋,热爱海洋,并投身海洋事业,同时也吸引全社会更加关注海洋,合理开发利用海洋,保护海洋。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国家海洋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

2.承办单位:海洋出版社

3.独家网络合作:中国网(www.china.com.cn

4.网络支持:人民网(www.people.com.cn)、

海洋日活动官方网站(www.haiyangri.com)、

海洋出版社网站(www.oceanpress.com.cn

三、参赛对象

全校本科生。

四、竞赛形式

参赛形式分为学校参赛及个人参赛两种形式。

1、学校参赛:全国分为四个赛区。以学校为单位参加赛区选拔,各赛区决出优胜者可参加电视总决赛。

2、个人参赛:所在学校未组织参赛的选手可通过网络注册、答题进行初赛、复赛,决出优胜者参加电视总决赛。

电视总决赛采取现场竞赛、电视录播方式进行。

五、竞赛资料

竞赛题目相关知识点可从中国网、海洋日活动官方网站、海洋出版社网站免费下载。

六、竞赛时间及细则

1.学校参赛

全国分为四个赛区。我校将组织各学院推荐的部分学生进行笔试(推荐工作将另行通知学院团总支),从中选拔出3名学生组成代表队参加所在上海赛区复赛,每个赛区决出的1支优胜队参加电视总决赛。

2.个人参赛

除学校选拔出的3名团体赛参赛队员以外,其他同学均按照如下个人参赛形式自由参赛:

1)注册: 所有参加竞赛的选手必须在答题之前登陆中国网知识竞赛页面,填写在读学校、所在班级、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参赛组别等信息进行注册,取得参赛资格。

2)初赛:注册并取得参赛资格的选手在920108登陆中国网答题。每位选手仅有一次答题机会,答题时间不限。答题完毕,选手须将试卷及时提交。按照选手竞赛成绩的分数排序,前100名进入复赛,并于1011在中国网、海洋日活动官方网站、海洋出版社网站公布取得复赛资格选手名单。

3)复赛:取得复赛资格的选手将于10121030由竞赛组委会组织进行网络考试,现场出具客观、主观题,并根据选手答题成绩确定个人参赛获奖人员。其中,前3名获个人一等奖,并组成联队参加电视总决赛,4-10名获个人二等奖,11-20名获个人三等奖。

3. 电视总决赛:

全国共5支代表队参加电视总决赛。现场答题部分的电视总决赛于11月中旬举行(现场答题将对选手的海洋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七、奖项设置

1.团体奖

团体一等奖4个,即入围电视总决赛的学校代表队,学校获得团体一等奖,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学校代表队的3名选手同时获个人一等奖。

团体二等奖4个,即获得分赛区第二名的学校获得团体二等奖,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学校代表队的3名选手同时获个人二等奖。

团体三等奖8个,即获得分赛区三、四名的学校获得团体三等奖,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学校代表队的3名选手同时获个人三等奖。

团体优胜奖若干。

2.个人奖

个人一等奖15名,选手通过电视总决赛决出特等奖2名:“南极特别奖”1名,获奖者免费赴南极考察;“北极特别奖”1名,获奖者可免费赴北极考察。其余一等奖获奖者及领队免费随“中国海监”船赴西沙考察。

个人二等奖19名,颁发获奖证书、奖品,赠阅1年《海洋世界》杂志。

个人三等奖34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1年《海洋世界》杂志。

3.组织活动奖

名额若干。根据组织参赛学生的数量及获奖名次情况,确定学生所在学校组织者的单位组织活动奖,颁发证书。

4.优秀指导教师

名额若干。根据组织参赛学生的数量及获奖名次情况,确定学生所在学校指导老师奖,颁发证书。

八、附则

1. 所有的竞赛选手须以真实身份参赛,弄虚作假、重复参赛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

2.所有选手须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无法取得联系的选手视为放弃参赛、奖励资格。

3.赴南北极、西沙考察和参加夏令营的获奖者须具备必要的身体健康条件。

4.考察活动、夏令营活动等奖励因获奖选手自身原因无法参加视为放弃奖励,所有奖励不予折现,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

5.竞赛活动及所有奖励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