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参评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处于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具体参评条件详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订细则(附件)。
二、日程计划
阶段 | 时间 | 工作内容 |
个人申请 | 9月15日前 | 1.申请人本人填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简要情况汇总》(附件3)附支撑材料(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导师签字认可的中文文章封皮、目录、全文,专利复印件,英文全文和图书馆检索页并标明分区及影响因子); 2.以班级为单位填报《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班级成立评定小组审核报名材料并在班级内部公示至少一天,审核通过的材料需班长在封面签字确认,9月15日前班级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系评定小组。 |
院系审核 | 9月28日前 | 1. 各系成立审核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证明材料原件可返还至申请人,审核通过的材料需系主任在封面签字确认,9月20日前各系根据分配名额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 2. 学院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
组织答辩 | 10月13日前 | 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推荐人准备最多3分钟PPT(主要阐述自己的创新点)。答辩结束后学院公示推荐名单并上报材料。 |
三、注意事项
1.附件1-3及支撑材料提交纸质版,纸质版按照顺序分别用夹子在右上角夹住,支撑材料封面需包含本人、班长、导师、系主任签字,签字位置为材料右上角,按顺序排列,附件1、3、4及支撑材料提交电子版,除附件4外全部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以【姓名-学号-专业】命名,附件4单独提交电子版;
2.所有学术成果均以纸质版见刊为准,外文期刊有图书馆证明视为纸质见刊;
3.各系评选具体工作负责人:经济系分管副主任沈金生、国贸系分管副主任李晨、金融系分管副主任郑慧。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院联系。
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66782576,邮箱:dingqian@o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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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1日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doc